【san=0】迷惑行为打卡 day1【楼清璇经济法日记】

9.29

目标:学习第三单元考点1 公司组织机构概述、考点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

进度:100%

要点:

1、公司组织机构包括 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、高级管理人员。高级管理人员指经理、副经理、财务负责人、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、章程规定其他人员。

2、股东会职权:决定经营方针、投资计划;选举、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、监事,并决定其报酬;审议2报告、4方案;决议增减资、发债券、合并分立解散清算、修改章程;章程规定其他。

临时会议:1/10以上表决权股东、1/3以上董事、无监事会的监事。

首次出资最多召集主持>以后董事会召集、董事长主持>副董事长主持>半数以上推举主持>执行董事>监事会>监事>代表1/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

除章程规定外,至少提前15天通知召开

必须2/3以上表决权通过:修改章程、增减资本、合并分立解散、变更形式

书面一致同意,全体盖章、签名可不召开

错题

临时会议:1/10以上表决权股东、1/3以上董事、无监事会的监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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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条评论

  1. 心の镜子

    虽然看不懂,但是还是觉得很厉害的样子

    • 楼清璇

      @心の镜子 看不懂,但装作很懂的亚子

      • 心の镜子

        @楼清璇 可以,很棒,加油,待你学成归来,带我吃香的喝辣的!

        • 楼清璇

          @心の镜子 没问题,只要我能学成。。。

          • 心の镜子

            @楼清璇 6666666666,你可以的!!

  2. 大鸟博客

    没有小姐姐了。昨天还聊天来着!

    • 心の镜子

      @大鸟博客 发这个日记的真人小姐姐也可以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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